陈光中:“审而不限”应严格限于极个别情况
凤凰卫视3月13日《2012两会评论》节目播出 陈光中: 审而不限 应严格限于极个别情况 ,以下为文字实录:闾丘露薇:那您在接受访问的时候,另外提出一个担忧的地方,就是一审的 审而不限 ,那这样的话它会造成对被告人无限期的时间上的拖延,那对于这一点你有没有听到一些可能会有一些改变?陈光中:这个问题,我个人确实提出来了不同的意见,而且强烈的呼吁,那么到现在为止,没听说准备改。那么我只能这么说,这个规定是有缺陷的,如果一定通过了以后,那么我建议在司法解释时候,要加以限制。因为一审案件,如果说最高法院一决定,就可以半年、一年,甚至于两年、三年都是合法的,把这个被告人等于挂在那儿了,我觉得是很不妥当的。所以说只能通过以后要么就修改,不修改通过以后司法解释,更严格的加以限制,只能限于极个别、极个别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