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部感染指细菌、病*、真菌、寄生虫等病原体侵入人体眼部所引起的局部组织炎症反应。最常受到感染的部位包括眼皮、结膜、角膜和巩膜。常见的抗眼部感染药物主要有抗眼部细菌感染药和抗眼部病*感染药两大类。
一抗眼部细菌感染药
(一)作用特点
局部给予抗菌药(滴眼剂、眼膏剂)是眼科细菌感染疾病的首选方法。局部用药作用直接、疗效显著、用量较小。
仅在严重感染病例时全身给药。
(二)代表药物
常用的抗眼部细菌感染药物有以下几种:
1.氯霉素
结膜炎、角膜炎、眼睑缘炎、沙眼。
(1)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口腔苦味,属于氯霉素特性,不必恐慌,可继续使用
(2)长期使用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盘炎(特别是儿童)。此时应该停药,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治疗。
2.红霉素
沙眼、结膜炎、角膜炎、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。
3.氧氟沙星、左氧氟沙星
细菌性结膜炎、角膜炎、角膜溃疡、泪囊炎、术后感染。
4.利福平
细菌性外眼感染,如沙眼、结核性眼病及某些病*性眼病。
(1)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,并导致齿龈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等,应避免拔牙手术。
(2)治疗沙眼至少需要6周时间。
5.四环素可的松
沙眼、结膜炎。
长期频繁使用可致青光眼、白内障和眼部真菌感染;角膜、巩膜溃疡者用后可能会引起穿孔。
(三)禁忌证
1.抗眼部细菌感染药不宜长期使用,以免诱发耐药菌株或真菌感染。
2.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四环素可的松眼膏剂。
(四)用药监护
I.监护给药的合理性
1.滴眼剂一次1滴即可。可每间隔2h给药1次。
2.痊愈后仍需持续用药48h。
3.药液不可直接滴在角膜上;
4.滴药后切勿用力闭眼,以防药液外溢。
Ⅱ.监护联合应用糖皮质激素的风险
糖皮质激素优点是抗炎、加速治愈;但其存在很大风险——诱发真菌或病*感染、延缓创伤愈合、升高眼压和导致晶状体混浊。
尤其不能给尚未确诊的“红眼”患者开具糖皮质激素类药。因为“红眼”也可能是由单纯性疱疹病*感染,此时激素类药物会加重感染。如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制剂,不应当超过10日,并定期测量眼压。
抗眼部病*感染药
眼部病*感染疾病一般为疱疹病*引起的单纯疱疹性角膜炎。治疗此类感染有效的抗病*药物有阿昔洛韦、更昔洛韦、利巴韦林、碘苷。
代表药物:
更昔洛韦(滴眼液)
单纯疱疹性角膜炎。
偶见白细胞下降,故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严重血小板减少者禁用。